關于開展2020年度建筑節能“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
晉建科函〔2020〕362號

此次檢查分兩個階段,2020年5月6日至8月15日為各市自查階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為省住建廳檢查階段。
據了解,此次將重點檢查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建筑節能監管情況,在建項目各方主體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情況;監理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依法對民用建筑節能的施工情況實施監理;施工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與此同時,監管單位是否對本行政區域的建筑節能監督管理;在監管過程中,是否對違反建筑節能的行為進行查處。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責令整改,對有關責任單位要進行批評,記入企業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罰。檢查結束后,省住建廳將統一匯總,對檢查情況進行全省通報。
2021-04-12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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