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出具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涉及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第八條 對申請注冊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審核的,有關部門應當在1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對申請延續注冊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申請辦理證書變更和注銷手續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第九條 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準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在核發證書后30日內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注冊證書是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建造師本人保管、使用。注冊證書有效期為5年。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聘用合同不足5年的,以聘用合同截止日為有效期截止日。一級注冊建造師的注冊證書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注冊建造師證書推行電子證書,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 首次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注冊。
申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注冊申請表;
(二)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關系有效證明;
(四)逾期申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
2021-04-12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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