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 2018年12月,廣東省下發(fā)通知,允許信用好的建企超資質承接工程項目。
對取得廣東省資質許可、誠信守法、三年內無發(fā)生過質量安全事故、三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具有相關專業(yè)技術能力的信用良好企業(yè),可擴大承包工程范圍。
對于具有二級建筑、市政資質的企業(yè),可將其承包工程范圍擴大至一級相對應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
黑龍江省
允許承接總承包資質范圍內,不高于總承包資質等級的專業(yè)承包工程。
不再需要具備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模板腳手架、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幕墻工程、特種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
上述專業(yè)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yè)也可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承包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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