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與橋梁
(一)城鎮道路工程
1、瀝青路面結構組成特點:增加“(二)墊層”內容(2020版P4)
介紹了墊層的設置及其性能主要指標。
2、瀝青混合料組成與材料:“(一)普通瀝青混合料”新增兩點內容(2020版P10)
介紹了普通瀝青混合料的特性和材料組成。
(二)城市橋梁工程
1、鋼筋施工技術:“2. 鋼筋接頭設置”中增加第(7)點內容(2020版P48)
(7)鋼筋機械連接接頭——在混凝土結構中要求充分發揮鋼筋強度或對延性要求高的部位應選用Ⅱ級或Ⅰ級接頭;當在同一連接區段內鋼筋接頭面積百分率為100%時,應選用Ⅰ級接頭。
2、各類圍堰施工要求:“圍堰類型及適用條件表”中“鋼套筒圍堰”修訂為“套箱圍堰”(2020版P67)
3、樁基礎施工方法與設備選擇:“人工挖孔”第(2)(3)內容修訂(2020版P72)
(1)第(2)點中“挖孔樁截面一般為圓形,也有方形樁;孔徑1200~2000mm,最大可達3500mm,挖孔深度不宜超過25m。”修訂為“人工挖孔樁的孔徑(不含孔壁)不得小于0.8m,且不宜大于25m。”
(2)第(3)點中“模板拆除應在混凝土強度大于2.5MPa后進行”改為“護壁模板的拆除應在灌注混凝土24h之后,強度大于5MPa時方可進行。”
4、樁基礎施工方法與設備選擇:“(六)水下混凝土灌注”增加內容(2020版P73)
“(6)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須連續施工,中途停頓時間不宜大于30min(增),并應控制提拔導管速度,嚴禁將導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灌注過程中的故障應記錄備案。”
5、裝配式梁(板)施工技術:“(二)構件的廠內移運和存放”增加內容(2020版P76)
增加“(1)構件在脫底模、移運、吊裝時,混凝土的強度不得低于設計強度的75%,后張預應力構件孔道壓漿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或不低于設計強度的75%。”
6、箱涵頂進施工技術:“箱涵頂進準備工作(技術準備)”增加內容
增加“(4)既有線路主管部門相關審批驗收手續已完成。”
7、城市橋梁工程質量驗收與檢查:“大體積混凝土澆筑”內容調整(2020版P362~363)
(1)“二、質量控制要點”中第(一)點內容全變,變為“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主要內容(1)~(9)”。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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