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吊運方案的要求?
(1)吊運(吊裝、運輸)應編制專項方案,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論證、批準。
(2)吊運方案應對各受力部分的設備、桿件進行驗算,特別是吊車等機具的安全性驗算,起吊過程中構件內產生的應力驗算必須符合要求。梁長2 m 以上的預應力簡支梁應驗算裸梁的穩定性
(3)應按照起重吊裝的有關規定,選擇吊運工具、設備,確定吊車站位、運輸路線與交通導行等具體措施。
8.吊運的要求有哪些?
(1)構件移運、吊裝時的吊點位置應按設計規定或根據計算決定。
(2)吊裝時構件的吊環應順直,吊繩與起吊構件的交角小于60°時,應設置吊架或吊裝扁擔,盡量使吊環垂直受力。
(3)吊移板式構件時,不得吊錯板梁的上、下面。
9.控制基坑變形的方法有哪些?
(1)增加圍護結構和支撐的剛度;
(2)增加圍護結構的入土深度;
(3)加固基坑內被動區土體。加固方法有抽條加固、裙邊加固及二者相結合的形式。
(4)減小每次開挖圍護結構處土體的尺寸和開挖后未及時支撐的暴露時間,這一點在軟土地區施工時尤其有效。
(5)通過調整圍護結構深度和降水井布置來控制降水對環境變形的影響。
10.基坑邊坡穩定的控制措施?
(1)根據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及邊坡高度確定基坑邊坡坡度,并于不同土層處做成折線形邊坡或留置臺階。
(2)施工時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進行邊坡開挖,不得挖反坡。
(3)在基坑周圍影響邊坡穩定的范圍內,應對地面采取防水、排水、截水等防護措施,禁止雨水等地面水侵入土體,保持基底和邊坡的干燥。
(4)嚴格禁止在基坑邊坡坡頂較近范圍堆放材料、土方和其他重物以及停放或行駛較大的施工機械。
(5)對于土質邊坡或易于軟化的巖質邊坡,在開挖時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排水和坡腳、坡面防護措施。
(6)在整個基坑開挖和地下工程施工期間,應嚴密監測坡頂位移,隨時分析檢測數據。當邊坡有失穩跡象時,應及時采取削坡、坡頂卸荷、坡腳壓載或其他有效措施。
11. 整體式現澆鋼筋混凝土池體結構施工流程?
測量定位→土方開挖及地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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