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 少于 5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 路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和電子、通信、計算機等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20 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的技術工人 不少于 1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 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4.3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RCL 測試儀 2 臺;
(2)線纜測試儀 2 套;
(3)視頻測量儀、視頻信號發生器 2 套;
(4)串行數據分析儀 2 套;
(5)通信測試分析系統 2 套;
(6)混合信號示波器 1 臺;
(7)光纖熔接機 1 套;
(8)光功率計 1 套;
(9)光衰減器 1 套;
(10)數字萬能表 1 套;
(11)CATV 測試驗收儀 1 套;
(12)多用表校準儀 1 臺。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
可承擔各級公路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 板等公路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裝。
二級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
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設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裝。
一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
可承擔各級公路通信、監控、收費、干線傳輸系統、 移動通信系統、光(電)纜敷設工程、緊急電話系統、 交通信息采集系統、信息發布系統、中央控制系統、供 配電、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機電系統及配套工程系統 的施工及安裝;公路橋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監測、通風、 通信管道等機電系統及配套設備的施工及安裝。
二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
可承擔一級以下公路通信、監控、收費、干線傳輸 系統、移動通信系統、光(電)纜敷設工程、緊急電話 系統、交通信息采集系統、信息發布系統、中央控制系 統、供配電、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機電系統及配套工 程系統的施工及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