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工作的通知
來源: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作者:山西中智
|
發布時間: 2067天前
|
3883 次瀏覽
|
分享到:
關于開展2019年度太原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考核階段(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配合省住建廳對二級以上企業進行一定比例的實地核查,同時完成市住建局對三級和勞務企業進行一定比例的實地核查,形成審查意見。
五、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資料下載
企業請登錄“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zjj.taiyuan.gov.cn/),進入“公示公告”欄下載相關文件及表格,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二)申報材料份數
1.書面材料:(受理登記表、申請表、附件材料)。建筑施工二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含通信三級及鐵路三級企業)一式兩份;三級資質及勞務企業一式一份。受理登記表單頁上報,申請表及附件材料分別裝訂成冊,A4紙膠裝,白色封皮,有目錄,彩色分目錄紙,逐頁加蓋公章。
2.電子版
①受理登記表1份(附表1)
②企業動態考核申請表1份(附表2)
③企業動態考核情況匯總表1份(附表5)
(三)企業申報材料需審核原件(包括“三類人員”考核合格證,“三類人員”匯總表須到“三類人員”受理報名處核驗簽字,“三類人員”的身份證、任職文件、畢業證和專業技術職稱證不需提供原件。特種作業人員匯總表須到特種作業受理報名處核驗簽字,其身份證、操作資格證需提供原件)。
考核材料一經受理不再退還。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動態考核采取書面材料審核與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方式。企業要如實填寫《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表》,并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經查有弄虛作假行為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核的企業,考核結果一律定為不合格。
(二)各有關部門、單位、企業要按照規定,認真審查,
嚴格把關。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各有關部門、單位、企業要高度重視動態考核工
作,及時通知所轄企業按要求參加動態考核,逾期將不予受理。
(四)動態考核結論將加注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欄內。市住建局核準的三級資質和勞務企業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的企業,給予三個月整改期,如整改后還不達標,將定為不合格。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