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30人。
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沿海2萬噸級或內河300噸級以上航道工程;
(2)2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3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2.4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
(1)5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1000立方米/小時以上吸盤船或吹泥船;
(2)總裝機功率12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3)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 三級資質標準
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3.2 企業主要人員
(1) 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 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 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20人。
(5) 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 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3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施工機械設備:
(1)100立方米/小時以上挖泥船;
(2)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 承包工程范圍
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壩、護岸)、測量、航標與渠化工程,疏浚與吹填造地(含圍堰),水下清障、開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4.2
2021-04-12
2021-03-16
2021-03-11
2021-03-10
2020-12-04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