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資質代辦公司中智鼎信經常會辦理一些公司注銷業務。公司解散的原因多種多樣,可能是經營不善導致虧損,也可能是股東之間出現了糾紛,在這些情況下,都是可以提出解散公司的。那么,在一家公司經營有道,盈利還不錯的情況,公司的營業期限到期了,公司一定要解散嗎?今天,山西資質代辦公司中智鼎信就帶著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來看看小編為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吧。
一,公司營業期屆滿不是必須解散:
1,例如有限公司營業期屆滿,公司股東可以召開股東大會進行決議,超過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決議存續,可以繼續經營,否則公司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注銷程序,注銷公司。,
2,因此,當公司營業期屆滿時,公司是否需要解散全看公司股東的決定。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公司已經超過經營期限,但只要公司繼續經營,股東大會依法作出存續決議的,在實踐中,不認為決議有效,公司沒有解散,可繼續經營,應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換發新營業執照。
二,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是“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因此,當公司經營期屆滿時,公司股東要求解散公司是無可非議的,合理合法。
但這并不意味著,公司營業期屆滿了,就必須解散公司。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由此可見,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并不意味著公司必須解散,而是可以在履行法定程序、依法作出決定后使公司繼續存續。
但并非公司營業期屆滿,公司就必須解散的,此時公司是否解散,全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要是公司股東發生糾紛,導致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不存續,建議盡快委托專業公司法律師協助處理,不管是處理糾紛事宜還是進行解散清算程序,有經驗豐富的律師提供幫助,總能爭取到最大的利益。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山西中智鼎信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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