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業對填報信息進行核查確認后,填寫《信息填報承諾書》(附件),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且加蓋企業公章后,上傳承諾書掃描件,點擊上報。
(二)企業信息審核
參評企業將人員、業績承攬合同、優良信用信息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信息填報承諾書》報我廳進行原件審核,信息一致的予以審核確認,信息不一致的予以退回。
(三)不良信息報送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和晉城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處罰、通報等不良信用信息,并在智慧建筑平臺管理端填報。
(四)企業信息評審
1.參評企業人員、業績、財務和優良信用等信息經審核確認后,在智慧建筑平臺企業端“信用評價模塊”填報年度信用評價,并上報省廳。
2.省廳對企業報送的信用評價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予以通過;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企業重新上報,報送流程不變。
3.終審確認后,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形成審查意見并通過智慧建筑平臺向相關企業反饋。
4.企業根據反饋意見進行補正,省住建廳對補正資料再次評審,形成最終評審意見予以公告。
三、時間安排
1.準備階段(2020年6月15日前):參評企業按照文件要求,整理錄入智慧建筑平臺,填寫信用評價申請表,并報送我廳。
2021-04-12
2021-03-16
2021-03-11
2021-03-10
2020-12-04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