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評審階段(2020年7月20日前):省廳完成人員、業績、財務、優良信用等信息的原件審核及年度信用評價申請表的審核及評審工作,形成審查意見通過智慧建筑平臺向企業反饋。
3.補正階段(2020年8月10日前):參評企業根據評審意見提交補正材料。
4.結論公布(2020年8月31日前):省廳對企業補正材料再次評審,形成最終結果通過智慧建筑平臺予以發布。
四、注意事項
1.省外入晉企業若可提供本年度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合格的相關證明材料,可不再報送人員基本信息資料,僅需報送業績及優良信用信息。
2.對不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相關資質的設計企業和不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資質的監理企業,暫不開展信用評價工作。
3.參評企業須認真填報相關信息,并對所報送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完成信用評價材料審核后,省廳將對企業報送信息進行抽查,主要對企業申報人員是否為本單位自有人員、是否存在掛證等行為進行核驗,經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等行為的企業,信用評價等級直接評為D級。
4.此次信用評價結果暫不在招投標環節應用。鼓勵各級主管部門在工程擔保、日常監管、專項檢查、政策扶持、表彰獎勵等環節中積極應用信用信息和評價結果,實施分類監管,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勘察設計行業聯系人:馬敏瀟
聯系方式:0351-3580156
工程監理行業聯系人:郝勝利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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