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一級造師考試介

使用范圍:一級建造師是建筑類的一種執業資格證書,是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必備前提條件。
考試制度:一建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證書歷史: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英國,迄今已有180余年歷史。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該項制度。具有執業資格的建造師已有了國際性的組織--國際建造師協會。我國2005年組織了第一次一級建造師考試,到今天為止已經是第14年。
證書前身: 一級建造師證書的前身是項目經理證書,由于之前項目經理證書的管理及頒發單位比較混亂,所以國家采用了統一標準,用一建或二建作為建筑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的上崗證書。
1、持證范圍加大:“未取得注冊證書的,不得擔任建設工程項目的是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不得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政策解讀】今后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都必須有建造師證書,且一崗一證。
2、加強執業范圍:“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專業注冊建造師擔任,一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師兼任。”
【政策解讀】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專業注冊建造師擔任,以后各專業方向的建造師證書需求會同步增加,尤其是小眾市場的專業方向,其市場價值會不斷攀升。
3、取消執業印章:【政策解讀】在取消建筑企業資質對注冊建造師證書的要求后,企業維護資質不再需要建造師證書,但是想要參與招投標接到項目就必須滿足建造師證書要求。這樣一來,代表著掛項目的掛章就沒用了,所以為了“人證合一”政策的落實,“執業印章”取消勢在必行。
4、注冊條件變化:【政策解讀】建造師證書初始注冊不需要提供社會保險證明原件,但需要提供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關系有效證明;被記入不良行為的申請人重新申請注冊時需要提供自申請之日起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的要求。從這一點完全可以看出對“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變大了。
1、整治對象
(1)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
(2)各掛證相關單位;
(3)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主要手段
3、從嚴處罰
綜上,目前很多掛靠企業都在證書注銷清退,在住建部要求的自糾自查階段(截止到3月底)會集中清退一批,在全面摸查階段(截止到8月底)期間會集中通報處罰一批。
【政策解讀】該政策落地實施會有大量在用掛靠證書被注銷,但證書需求總量未變,屆時企業會出現證書數量真空,缺口會比較大,企業會加大對內部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員工獲取證書的要求,以彌補證書需求量的缺口,同時“人證合一”監管越來越嚴,相關報名人群會向證書實際使用崗位群體傾斜,近兩年會出現證書需求高峰期。

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 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符合報名條件的我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 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我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免考條件
根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社保與工作證明要求
目前一級建造師考試報考社保與工作證明要求各地區不同,具體請參見當地人事報考中心通知。
全國通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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