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施工資質是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執行的。
根據該文件: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
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調整為施工綜合資質,取得原10類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中的任一類,即可換發綜合資質。取得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別、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不再申請或持有其他施工資質。
保留原12類施工總承包資質,將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等合并為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取得上述3個專業承包資質中的任一個,即可換發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甲級資質在本類別內承攬業務規模不受限制,原一級資質調整為甲級資質,其他等級資質合并為乙級資質。
2021-04-12
2021-03-16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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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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