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隆瑞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按照市住建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建筑業企業雙隨機核查和資質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并住建字[2020]38號)要求,我局在2020年度第一批資質批后核查中發現你們存在資質申報主要人員社保繳納情況與承諾不符、未按時報送核查材料等問題,請你們盡快予以整改,于2020年10月11日前將整改材料報送我局建筑業管理科(聯系電話:5625623)。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我局將依法依規撤銷企業相關資質,并做相應行政處理。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8月11日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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