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些按照最低工資繳社保、不給試用期員工繳社保等不規范的企業,也需要審時度勢、順勢而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業風險。
6種方式不可取
1.按最低基數給員工繳社保!稅務部門對比個稅基數和社保基數,很容易就能發現!
2.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列支成本,逃避繳納社保!大量采用別人的身份信息制作工資表,其實這樣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建筑用工實名制已經在路上,而且社保入稅后,稅務部門掌握著社保、個稅、企稅的繳納信息,采用這樣的方式逃避繳社保,根本走不通了!
3.與員工簽訂自愿放棄繳納社保的聲明!勞動者自愿與用人單位簽訂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的協議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無效的。
4.因為員工自己不想繳社保,就不給繳社保!對用人單位而言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5.拒絕給員工繳社保!或采用補貼的形式,不給員工繳社保!不繳社保,用人單位需要全額承擔醫療、生育、工傷、失業等相關費用。
6.不給試用期員工繳社保!不給試用期員工繳社保也是不規范的,一旦發生勞動糾紛,企業也會得不償失!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9年10月2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36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