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目前很多掛靠企業都在證書注銷清退,在住建部要求的自糾自查階段(截止到3月底)會集中清退一批,在全面摸查階段(截止到8月底)期間會集中通報處罰一批。
【政策解讀】該政策落地實施會有大量在用掛靠證書被注銷,但證書需求總量未變,屆時企業會出現證書數量真空,缺口會比較大,企業會加大對內部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員工獲取證書的要求,以彌補證書需求量的缺口,同時“人證合一”監管越來越嚴,相關報名人群會向證書實際使用崗位群體傾斜,近兩年會出現證書需求高峰期。

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 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符合報名條件的我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 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我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2021-04-12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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