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相關合同制度
買賣、借款。
35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制度
噪聲、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36 安全生產許可證
有效期(3年)、變更手續、補辦、注銷/撤銷的情形。
37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職責對比區分
38 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知情建議、獲得權、批評檢舉控告權、拒絕違章指揮權、緊急避險權、獲得保險賠償的權利、請求民事賠償權;義務—守法遵章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施工安全事故隱患報告。
39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險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意外傷害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
40 生產安全事故的等級劃分
313,151—考到臨近歸較重。
41 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會區分責任主體,記小標題。
42 對建筑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定
見證取樣和送檢(比例下限30%),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資質和檢測規定(有獨立法人資格,對檢測結果有爭議時由誰復檢)。
43 施工質量檢驗和返修的規定
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隱蔽前通知建設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返修—施工單位的法定義務,對于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也應當返修,但因此造成的損失和返修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44 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
區分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回避、工作的主要依據、簽字權限、形式)各方的責任主體。
45 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質量爭議的處理(發包人原因造成質量缺陷應承擔過錯責任的情形、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的處理)。
46 質量保修制度
質量保修書出具時間(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最低保修期限(5年,2年,2個采暖期和供冷期),保修期的起始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缺陷責任期-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質量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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